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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计算器:

房屋类型
住宅是否唯一
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
面积 平方米
购房成本 万元
几年内转让
  

计算结果:

房屋性质
转让差额 万元
税前总价 万元
以下数据仅供参考,实际金额以产权处税单为准
卖方税费
过户费
营业税及其它附加费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合计
买方税费
过户费
契税
房屋产权登记费
土地证工本费
合计

说明:

  1、凡满足以下三条件中一个的,就视为非普通住宅
    ① 住宅容积率≤1.0;
    ② 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③ 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及以上。
  2、契税
    ① 家庭唯一普通住宅,面积≤90平,契税为1%;
    ② 家庭唯一普通住宅,面积>90且<144平,契税为1.5%;
    ③ 家庭非唯一普通住宅及非普通住宅,契税为3%。
  3、营业税及其它附加费5.55%=营业税+城市维修建设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① 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② 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③ 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个人所得税
    ① 按核定征收1%或差额征收20%;
    ② 满5年、家庭唯一住所,免征。
      备注:2010年10月01日前拿到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明的,可以退税。
  5、房屋购入时间确认
    个人转让购买的二手住房,其房屋购入时间按照国税发(2005)1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纳税人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上注明的时间以"孰先"的原则确定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6、税费适用时间确认
    ① 商品住宅的依据是契约鉴证时间;
    ② 存量房的依据是登记受理时间、合同签定时间需同时满足:2010年10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7、本速算器以2010年10月01日新标准为计算标准。以上税费均按评估价计算,不是成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