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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西湖隧道东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公示 | 时间:2014/5/22 16:57:25 | 来源:扬州房管局 | 浏览:1805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城征收与补偿条例》,《扬州市国有上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哲行办法》的规定,扬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瘦西湖隧道东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内国有土且也上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瘦西湖隧道东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征收目的
    优化瘦西湖隧道东出入口道路配套设施,提升周边环境
    
三、征收范围
    漕河路以南,凤凰东巷以北,公交公司宿余楼西围墙以东,建隆巷以西规划红线范围内部分房屋及附城物(详见规划红线图)。
    
四、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
    
五、启征日期
    2014年4月8日
    
六、征收部门
    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七、征收实施单位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梅岭街道办事处。
    
八、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及房屋征收项目负责人
    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地址:凤凰东巷42号(市政公司内)电话:18036262468。
    房屋征收项目负责人:孙军,联系电话:18952722081。
    
九、监督举报电话
    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87226539。
    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用地处:82930002。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扬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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