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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运河晶典府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公示 | 时间:2014/5/22 16:24:59 | 来源:扬州房管局 | 浏览:1281

【华纺·运河晶典府】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华纺·运河晶典府】由扬州华纺皿业有限公司开发,位于五台山南侧、桑园路东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47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509.705平方米,分为E区(商业)、F区(住宅)。
    E区(商业)总用地面积为14747平米,总建筑面积为29197平米,建筑密度34.52%,容积率1.50,绿地率10.1%:
    F区(住宅)总用地面积为20000平米,总建筑面积为34312.705平米,建筑密度27.6%,容积率1.092,绿地率42.6%。
    项目预计于2016年9月底交付使用。
    项目类型:商住
    
二、招标单位
    扬州华纺置业有限公司
    
三、招标对象
    注册地在扬州市,具有独立法人,已取得叁级(含暂叁)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注册地在扬州市以外,其有独立法人,已取得贰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四、招标说明: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5月13日17:00时之前有偿领招标文件(200元/份)。
    2、参加投标的单位以书面报名为准。在书面报名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在一周内无息全额返还未入围单位;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展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3、招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违纪现象的,当事人可向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举报(举报电话:0514一87228162)。

五、投标人报名藉提供的材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企业曾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4、企业在管项目情况(须注明规模、类型、接管时间、入住率、项目所在地)
    5、外地企业参与竞标的,应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当地已接管项目且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备案的除外)。
说明:
    1、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友印件衡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
    2、投标申请人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贵,若有弄度作很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六、资料预审:
    投标单位报名后,由市物管中心、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确定入围单位名单.当投标单位过多时,可以按照资质等级、经营业绩进行先后排序的方法,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排序选择后,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5家的,可采用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于2014年5月14日发出入围通知书,请投标单位主动根据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查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扬州市物业管理中心(扬州徐凝门路12号楼3班室,何园对面)
    联系人:郁娟

联系电话:87211703


(责任编辑:扬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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