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签订购房合同 要注意贷款风险
专家论道 | 时间:2013/5/6 10:21:15 | 来源:扬房网 | 浏览:624次
在本次房交会上,不少市民都相中了中意的房源,差不多现在也到了签订合同的时候了,在这里,我们想提醒广大购房的客户,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要警惕贷款的风险。
最近,有不少市民反映,在售楼处签订标准合同的同时,还有一份附加补充协议,其中有一条就是:如果银行要求提高首付比例的,购房者需在15天内补足余款,否则即视为违约;购房者若遭遇银行贷款政策变化,不能顺利办理按揭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也视为违约,开发商将有权收回房产,并没收预交的定金。
针对这样的现象,业内人士表示,购房者事先必须到银行咨询清楚自己的资信,千万不要盲目的签订认购协议,如果没有问题再签订认购协议,如果有问题的话,认购协议上一旦自己签了字,到时候自己就会很被动。
除了贷款条款外,其他相关条款也要看清楚,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这当中,有开发商的原因,有消费者的原因,也可能是国家政策的问题,如果是开发商的责任则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消费者的责任,则由消费者承担,如果是因为国家政策的原因,那么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最后要提醒大家,目前,不少楼盘在为购房者办理贷款的时候往往会指定银行,这尽管会为购房者办理贷款带来便捷,但是购房者也要在合同中注明,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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